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工作部门>沁县医疗保障局>公开内容>组织机构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2-76143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2-11-17
发文机关沁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词
标题内设机构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简介 发布日期2022-11-17

内设机构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综合办公室(党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宣传等机关日常远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股。组织拟订我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审核全县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的编制、会计核算工作。审核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承担机关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信息统计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医药服务管理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我县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价格,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等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四)基金监管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国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