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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9-18765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4-04-02 |
发文机关:沁县审计局 | 主题词: |
标题:沁县审计局机构信息 |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简介 | 发布日期:2024-04-02 |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沁县审计局
负责人:李祥文
办公电话:0355-7022718
投诉电话:0355-702271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邮政编码:046400
办公地址:沁县红旗街49号行政集中办公区(原师范院内)
二、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机关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县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承担县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的工作。
2.负责处理好机关的日常事务,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努力协调各方面关系,当好局领导的参谋,对局领导安排的重要工作进行督察督办。
3.负责拟订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公务文书的起草、修改、审核、报送工作。负责管理对外发文及签署意见工作,管理使用好本局的印章。
4.负责承办局内召开的各种行政性会议,并对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进行落实。
5.负责组织全局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监督全局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6.负责文件的登记、编号、呈报、传阅、保管和清退工作,负责全局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所有档案按规定适时立卷归档。
7.负责全局审计统计、审计要情、审计信息及审计简报审查、编发工作,积极开展审计宣传工作。
8.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和专业技术职务日常工作管理工作;负责搞好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做好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审计人员做好应上缴违纪款项的收缴、统计、汇总等工作。
9.积极开展综合治理、网络安全、环境卫生整治、精神文明创建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10.配合局领导做好脱贫攻坚及帮扶方面的有关工作。
11.配合分管领导做好机关党建、工会、妇联、共青团及计生工作,做好本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12.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第一审计股
主要职责:
对应联系市审计局财政审计科、企业审计科、法制科、 审理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等有关业务科室。
1.负责组织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和监督检查。
2.负责牵头起草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完成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财政预算监督方面的日常工作。
3.负责对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下属单位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完成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企业审计。
4.拟定年度投资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对县政府投资和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县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及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审计监督。
5.负责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县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税务以及与财政收支、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6.负责完成法制和审理项目方面的相关工作。
7.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第二审计股
主要职责:
对应联系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等有关业务科室。
1.负责拟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提交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审定,负责完成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任务,负责指导、规范全局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负责组织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社会团体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负责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3.负责组织试行开展县管领导干部及相关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4.负责对涉农方面专项资金审计监督。
5.负责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县人民政府安排的农业、扶贫、农发以及其他方面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6.负责数据技术推广、计算机审计服务和“金审工程”的实施。
7.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第三审计股
主要职责:
对应联系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金融审计科、涉外审计科等有关业务科室。
1.负责组织开展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以及重大项目(重大公共工程)稽查。
2.负责对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的社会抚养费进行审计监督。
3.负责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按照上级审计机关授权,负责组织审计地方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5.负责对县有关主管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6.负责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县人民政府安排的行政事业、金融、社保、文教等方面有关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7.负责完成外资运用审计项目。
8.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