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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7946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4-01-25
发文机关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词
标题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01-25

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加强对沁县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向社会公布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

一、中万建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一)违法主体:中万建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吕太辉

(三)基本案情:中万建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在沁和园项目建设中拖欠杨庆国等4人工资8.455万元拒不支付。

(四)相关处理情况:2024年1月17日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沁人社监令字〔2024〕4号),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人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改正。2024年1月22日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达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事先告知书》,现将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二、张金乔拖欠工资案

(一)违法人:张金乔

(二)基本案情:张金乔拖欠牛振花等21人工资18.3254万元拒不支付。

(三)相关处理情况:2023年12月30日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张金乔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沁人社监令字〔2023〕66号)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人工资,张金乔逾期未改正,现将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三、张天金拖欠工资案

(一)违法人:张天金

(二)基本案情:张天金拖欠李天金等5人工资5.8292万元拒不支付。

(三)相关处理情况:2024年1月11日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张天金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沁人社监令字〔2024〕2号)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人工资,张天金逾期未改正,现将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践行人民至上的必然要求,也是人社部门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持续巩固拓展根治欠薪成果,全方位净化沁县劳动用工环境,扎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笼子,切实形成农民工工资不敢欠的高压态势、不能欠的制度约束、不想欠的行动自觉,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