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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6974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3-12-27 |
发文机关:沁县人社局 | 主题词: |
标题:工伤医疗费用申领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2-27 |
【事项简述】
工伤职工因治疗工伤发生医疗费用,无法通过联网结算的,由用人单位及工伤职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存在符合报销规定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的同时办理。
【申报对象】
参保单位、工伤职工。
【申报条件】
1.已完成工伤认定的;
2.发生工伤医疗费用,未通过协议机构联网结算的。
【申报材料】
1.《山西省工伤医疗(康复)待遇申请表》(附件49);
2.门诊:诊疗手册、门诊发票、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医师处方、外购药品需提供外购证明及购药发票原件;
3.住院:住院病历、住院发票、住院汇总明细清单原件、诊断证明书、出院证原件、医嘱、外购药品需提供外购证明及购药发票原件;
4.符合报销规定的交通、住宿费发票原件;
5.涉及第三人责任的,还应提供以下民事伤害赔偿法律文书:
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
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需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证明资料。
【服务渠道】
窗口办理: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综合受理窗口接收申报材料,经办机构后台审核,办结后反馈。
【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方式】
扫描业务受理单二维码、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