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工作部门>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内容>社会保险领域>工伤保险服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3-66971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3-12-27
发文机关沁县人社局 主题词
标题工伤康复申请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12-27

工伤康复申请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事项简述】

工伤职工需要进行身体机能、心理康复或职业训练的,由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提出康复申请,并提供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机构(以下简称协议机构)康复治疗建议,报市级以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核准。住院伙食补助免申即报、打包办理。

【申报对象】

工伤职工、工伤职工近亲属。

【申报条件】

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因工伤致残或造成身体功能障碍,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职工;

2.工伤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列入工伤康复对象的范围:

经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尚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

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0号)(以下简称《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所列需要职业康复情形的。

【申报材料】

《山西省工伤职工康复(延长)申请表》(附件47);

(一)申请工伤医疗康复应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工伤康复评定表;

住院病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工伤职业康复应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职业能力评估报告;

工作需求分析报告;

医疗康复末期评估报告;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服务渠道】

窗口办理: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综合受理窗口接收申报材料,经办机构后台审核,办结后反馈。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方式】

扫描业务受理单二维码、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