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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6948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3-12-27
发文机关沁县人社局 主题词
标题机关事业单位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12-27

机关事业单位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事项简述】

机关事业参保单位因发生撤销、解散、合并、改制、成建制转出等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申报对象】

参保单位。

【申报条件】

单位无参保人员,无欠费,无在途业务。

【申报材料】

1.《山西省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附件2);

2.批准撤销、解散、改制的法律文书、文件。

【服务渠道】

窗口办理: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综合受理窗口接收申报材料,经办机构后台审核,办结后反馈。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方式】

扫描业务受理单二维码、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