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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6935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3-12-27 |
发文机关:沁县人社局 | 主题词: |
标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2-27 |
社会保险登记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事项简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事业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或工资发放财政供款级次)在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县级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在县级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垂直管理单位、中央驻晋机关事业单位、聘用文职人员的驻晋部队的基本养老保险在省社会保险局办理参保登记)。
【申报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行政隶属关系(或工资发放财政供款级次)与参保机构同级(县级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在县级社保机构办理;垂直管理单位、中央驻晋机关事业单位、聘用文职人员的驻晋部队的养老保险在省社会保险局办理)。
【申报材料】
1.《山西省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附件1);
2.机关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渠道】
窗口办理: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综合受理窗口接收申报材料,经办机构后台审核,办结后反馈。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方式】
扫描业务受理单二维码、短信、网上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