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17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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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沁县人民政府网
(一)搬家费
选择现房置换、货币补偿,每户给予一次性搬家费2000元。选择期房置换,每户给予两次搬家费,每次2000元。
(二)过渡费
1.对选择现房置换户,每户一次性给予过渡费3000元。
2.对选择期房置换户,过渡期原则上不超二年。过渡期内,每户给予每月1000元过渡费,从被拆迁人实际腾空房屋、交出钥匙、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每年发放一次。
(三)临街商业损失补助费
临街商业用房被征收选择期房安置的,过渡期原则上不超二年。过渡期内,以该房屋前3年实际年租金的平均值为标准,每年发放一次补偿。
(四)奖励费
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为依据,对积极签约搬家的被征收人予以奖励,分别是:
1.在第一规定时限内,签订协议并腾空移交房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2.在第二规定时限内,签订协议并腾空移交房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3.在第三规定时限内,签订协议并腾空移交房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超过规定时限未签订协议的不再奖励。
(五)家庭确有严重困难的,持相关机构证明可给予适当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