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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过渡及其他补助

 时间:2025-07-17 09:22       大    中    小      来源: 沁县人民政府网

(一)搬家费

选择现房置换、货币补偿,每户给予一次性搬家费2000元。选择期房置换,每户给予两次搬家费,每次2000元。

(二)过渡费

1.对选择现房置换户,每户一次性给予过渡费3000元。

2.对选择期房置换户,过渡期原则上不超二年。过渡期内,每户给予每月1000元过渡费,从被拆迁人实际腾空房屋、交出钥匙、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每年发放一次。

(三)临街商业损失补助费

临街商业用房被征收选择期房安置的,过渡期原则上不超二年。过渡期内,以该房屋前3年实际年租金的平均值为标准,每年发放一次补偿。

(四)奖励费

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为依据,对积极签约搬家的被征收人予以奖励,分别是:

1.在第一规定时限内,签订协议并腾空移交房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2.在第二规定时限内,签订协议并腾空移交房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3.在第三规定时限内,签订协议并腾空移交房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超过规定时限未签订协议的不再奖励。

(五)家庭确有严重困难的,持相关机构证明可给予适当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