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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县城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实施主体

 时间:2025-07-17 09:17       大    中    小      来源: 沁县人民政府网

县城区房屋征收主体为县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单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定昌镇政府配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