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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规划区内居民自建房翻修改造的规划管控要求

 时间:2025-05-29 08:55       大    中    小      来源: 长治市人民政府网

(一)建筑退距要求

1.沁州路、友谊街、长江街、环湖路等主干道两侧区域,建筑退让道路红线≥15米;

2.沁阳东街、沁阳西街、漳源南路、漳源北路、临漳南路、临漳北路、育才街等主街道区域,退让≥10米;

3.城市规划巷道退距按《沁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二)面积与容积率管控

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证载范围,容积率按规划要求执行。

(三)建筑高度管控

1.一般区域建筑≤2层,檐高7米;临街区域符合退距要求的,可建至3层,檐高12米;

2.建设4层及以上,报县政府批准。

(四)建筑风格管控

建筑风格、色彩应与《沁县中心城区景观设计》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