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政策问答库

宅基地的审批需要哪些程序,大致需要多长时间办理?

 时间:2022-12-10 09:30       大    中    小      来源: 沁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0日内提交本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并将有关情况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村民申请、承诺书、成员(代表)会议记录等材料一并提交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日内完成审查,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负责人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后,实行宅基地申请审查、批准后丈量批放、住宅建成后核查验收“三到场”制度。

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在15日内完成实地审查。认为符合条件、材料完备的,应当在收到联审结果后5日内完成审批,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经批准用地建房的村民,应当在开工前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完成开工查验。

村民建房完成后应当及时申请验收。验收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